日前,水利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中國氣象局、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國家鄉村振興局印發了《強化農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專項推進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鄉村建設行動重點任務之一的強化農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作進行部署推進。
《方案》明確目標:到2025年,鄉村水旱災害防御能力明顯增強,農村供水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全國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8%,規模化供水工程覆蓋農村人口比例達到60%。
《方案》從強化防洪工程建設、完善抗旱工程體系、加強水旱災害防御應對、推進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強化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加強農村供水工程管理六個方面提出了具體任務,還從強化統籌協調、保障資金投入、分類推進實施三個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在加強水旱災害防御應對方面,《方案》提出,要完善大江大河支流、中小河流重點洪水易發區水文監測站網,加強小型水庫、骨干淤地壩等水利工程安全及運行監測設施建設,打造水旱災害防御智能應用體系,提升水旱災害防御預報、預警、預演、預案能力。同時,各部門要加強數據共享,做好天氣、雨水情、土壤墑情等的實時監測、預報和預警,組織開展水旱災害防御應對。
在強化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方面,《方案》提出,要綜合考慮水源水質、供水工程規模、管網分布和運行方式,加快配套完善凈化消毒設施設備。健全完善縣級水質檢測中心和千噸萬人供水工程水質檢測制度,加強水質檢測監測工作,提升水質保障水平。指導地方推進劃定千人以上規模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基本完成鄉鎮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
《方案》還明確,要充分發揮各類骨干水利工程防災減災作用,有效防范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災害等風險,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要精準范圍、精準對象、精準措施,精打細算用好每一方水資源,全力確保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為秋糧豐收提供有力的水利保障。
《方案》原文如下。
強化農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專項推進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研究制定強化農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專項推進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及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擺在重要位置,順應農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發揮水利先導性、基礎性、保障性作用,統籌發展和安全,順應鄉村發展規律,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以村莊規劃布局為依據,結合農村實際需要,以相關規劃為依托,以項目為抓手,統籌推進縣域內水旱災害防御工程和供水保障工程建設,健全建管用相結合的長效機制,確保鄉村水利項目長期穩定發揮效用,為持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建設宜居宜業美麗鄉村提供水利支撐和保障。到2025年,鄉村水旱災害防御能力明顯增強,農村供水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全國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8%,規模化供水工程覆蓋農村人口比例達到60%。
二、強化農村防汛抗旱
(一)強化防洪工程建設。以防范水庫垮壩、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災害等風險為重點,強化防洪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消除存量隱患,建立常態化除險加固機制;依據相關規劃和方案,以流域為單元,實施流域面積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和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實施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提升山洪災害防御能力。
(二)完善抗旱工程體系。因地制宜推進一批中小型水庫建設,加快水源工程供水管網渠系向鄉村延伸、向灌區覆蓋。優先將大中型灌區建成高標準農田,加強田間灌排工程與灌區骨干工程的銜接配套,著力解決好農田灌排“最后一公里”問題,加快形成從水源到田間的完整灌排體系,提升排澇降漬和灌溉能力,實現旱能灌、澇能排。因地制宜實施當家塘、儲水窖等農村小型水源工程及其配套設施建設。支持組織實施人工增雨。
(三)加強水旱災害防御應對。完善大江大河支流、中小河流重點洪水易發區水文監測站網,加強小型水庫、骨干淤地壩等水利工程安全及運行監測設施建設,打造水旱災害防御智能應用體系,提升水旱災害防御預報、預警、預演、預案能力。統籌運用河道及堤防、水庫、蓄滯洪區等各類骨干水利工程在防災減災中的作用。各部門要加強數據共享,做好天氣、雨水情、土壤墑情等的實時監測、預報和預警,組織開展水旱災害防御應對。加強防汛抗旱組織體系建設,做好應急物資儲備。
三、強化農村供水保障
(一)推進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優先利用大中型水庫和引調水等骨干水源作為農村供水水源,按照“建大、并中、減小”的原則,實施農村規模化供水工程建設。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城鎮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實施小型供水工程標準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舊供水管網和設施。因地制宜推進供水入戶,提高自來水普及率。推進消防取水設施建設。
(二)強化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綜合考慮水源水質、供水工程規模、管網分布和運行方式,加快配套完善凈化消毒設施設備。健全完善縣級水質檢測中心和千噸萬人供水工程水質檢測制度,加強水質檢測監測工作,提升水質保障水平。指導地方推進劃定千人以上規模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基本完成鄉鎮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
(三)加強農村供水工程管理。落實農村供水管理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行業監管責任、供水單位運行管理責任,加強農村供水工程維修養護。推進農村供水工程縣級統一管理,提升運行管理和技術服務能力。千噸萬人供水工程推行企業化經營、專業化管理和信息化監管。小型供水工程要明確管護主體,加強管護人員培訓,提升管理服務水平。按照“補償成本、公平負擔”的原則,健全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價形成機制。創新水費收繳方式,提高水費收繳率。健全農村供水問題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建立問題清單、整改臺賬,實現動態清零。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要求,層層壓實責任,推進農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專項行動任務落地實施。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牽頭抓總,統籌組織實施,加強工作指導,建立專項推進機制,協調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應急管理、氣象、疾控、鄉村振興等部門和單位要按職責分工,抓好落實。要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和政策對接,強化監督檢查,形成工作合力。
(二)保障資金投入。多渠道落實資金投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在不新增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將符合條件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通過金融信貸、水利基礎設施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水利基礎設施投資信托資金(REITs)試點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工程建設資金。脫貧地區可統籌利用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支持補齊必要的農村供水基礎設施短板。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對農村供水、小型水庫、山洪災害防治等工程維修養護給予補助支持。加強項目和資金監督管理,防止造成資金和資源浪費。
(三)分類推進實施。要按照建設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要求,加強項目庫建設,提高入庫項目質量。對于已經開工建設的項目,要加快進度,盡早建成發揮效益;對于有一定前期基礎的項目,要加快審查審批,盡快開工建設;對于遠期規劃項目,要提早開展前期研究論證。優化項目實施流程,對于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水利基礎設施項目,按照招標投標法和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的有關要求,可以不進行招標;對于農民投資投勞項目,采取直接補助、以獎代補等方式推進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