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反滲透處理設備規范相同,本規范規定衛生安全水質檢驗試驗要求整機浸泡試驗,浸泡前后的感官性狀(色度、濁度、氣味和味道,肉眼可見)、一般化學指標(耗氧量)、毒理學指標(鉛、鎘、汞、鉻(六價)、砷、酚)、微生物指標(總菌、總大腸菌群),
飲用水水質檢測標準包括感官性狀、一般化學指標、毒理學指標和細菌學指標四大類38項指標。其中,氣味和味道、肉眼可見、pH、銅、鋅、鋁、揮發酚、氟化物、硝酸鹽、砷、硒、汞、鉻(六價)、鉛、銀(非常規指標)、四氯化碳、亞氯酸鹽、氯酸鹽、溴酸鹽、甲醛、總大腸菌群和糞大腸菌群等21項指標與00相近顏色、濁度、硬度、鐵、錳、鎘、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硫酸鹽、氯化物、總溶解固體、高錳酸鉀消耗量(耗氧量)、總細菌等指標均嚴于《生活飲用水水質檢測衛生標準》限值。
在飲用水水質檢測標準中,細菌總數指標比一般水質處理器嚴格,比反滲透處理裝置寬松,因為飲用水水質檢測標準中規定的直飲水包括超濾處理工藝和反滲透處理工藝,直飲水的標準總體上更嚴格,從而保證了飲用安全。